军民深度融合需出真招
发布时间: 2019-02-22 15:47 浏览量: 3341

文章来源:科技日报

走军民融合道路,已成为当今世界主要国家加快推进国防和经济建设的重要抓手。

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,是党中央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大战略、大文章、大思路,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,是兴国之举,强军之策。

自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,军队、地方政府和军工集团纷纷响应,设立多层次的军民融合领导机构,建立信息发布机制,举办军民融合发展高技术成果展览,并在多个重大项目上引进民企高新技术,填补了多项空白,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
实践证明,“民参军”是利用民口尖端技术助推国防科技发展,以实现创新突破的重要举措。

随着融合深度推进,一些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因素和瓶颈逐步显现, “民参军”成为主要矛盾。没有撼动军民二元结构背后的利益格局,军口实在干不下去的“硬骨头”才会转给民口,致使很多装备研发贻误了及时运用先进技术的良机;没有形成全面准确的军民双向需求信息平台,军民融合在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口号和文件中;没有建立起完整的各方资源和利益兼容的市场机制,融合发展缺少内驱动力。

怎样让“民”真正参进去,做到融合深度发展,目前确实存在着认识不到位,竞争不充分,政策不配套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。

毋庸置疑,鼓励“民参军”还需见真招。

鼓励“民参军”,要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防军工企业进行全面改革,在思想上树立一个全民国家利益观。作为国家队的军工集团,要摈弃以“根红苗正”自居的狭隘集体利益观;而历经改革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,也要在投身武器装备建设上有更大作为,在分享改革红利时,强化使命担当。

鼓励“民参军”,要尽快推动顶层法规立法,并强化运行机制。过时的废,缺少的立,不适应的改。与此同时,必须综合推进包括监督、问责在内的一系列配套制度,建立完善检查评估、责任追究、合同纠纷仲载等机制,跟踪问效,让政策法规发挥效力。

鼓励“民参军”,要实实在在培育竞争环境。减少准入门槛,让大家都能进来;加强信息交互,让需求更透明;扩大竞争采购,让大家有更多的机会。针对目前军工集团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状,探索建立合格的独立第三方装备采购机构;制定以需求为索引,明确任务和路径,让各方互利共赢的融合机制。

鼓励“民参军”,需要推进共享协作,在全社会加快形成协同创新格局。统筹军工集团、军内科研单位、民营企业、民口配套单位、地方科研院所和高校,密切协作,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。推动科研设施开放共享,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化。

道在日新,新则生机。惟有出真招进行全面改革、破解矛盾和重塑结构,才能构建起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体制,最大限度地实现技术、资本、设施和人才等要素的共享共用和共同发展,为我国国防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释放巨大的动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