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奖励有补贴!南昌发布“人才10条” 新政!
发布时间: 2020-06-25 20:01 浏览量: 2180

6月22日上午9时30分,南昌市发布《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》,简称南昌“人才10条” 政策!

本意见所指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范围


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、本科、大专应届毕业生;
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、硕士、本科、大专历届毕业生;
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(一级)、技师(二级)、高级工(三级)。

南昌“人才10条”政策


1.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

大学毕业生(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(含集体户口,下同),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

2.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就业


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,录用在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,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,按全日制博士,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(一级),全日制本科及技师(二级)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(三级),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、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、3万元、2万元、1万元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未落户南昌的,则需在昌首次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方可申领生活补贴。

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后须在昌就业满3年,对未达到规定年限离开南昌或将户口迁出南昌的,需退回剩余补贴。

3.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业


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(含个体工商户)等经济实体,除按前款条件和标准可申请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,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;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数量较多的,执行最高200万元贷款额度;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,可申请最高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;对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、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创办的优质创业项目,贷款额度100万元以内的,可免除反担保

4.支持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安居乐业

对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,可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,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(不含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)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,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(含高级技师),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,分别给予10万元、6万元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,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。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,所购住房方可进行产权转让。

5.支持“985”高校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

对来昌创业就业的“985”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,按照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和条件,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。

6.支持驻昌企业提供就业岗位

凡引进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落户且与本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,并首次在昌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的,按照全日制本科(技师)以上3000元/人、全日制大专(高级工)1000元/标准,给予该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。

7.支持驻昌院校设立创业就业指导中心

在驻昌院校设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中心,引导鼓励在校大学生落户南昌、毕业后留昌创业就业。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指导中心,分别给予每年10万元-5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

8.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服务工作

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,利用市场化手段,积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服务平台建设,有效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政策宣传、信息发布、求职招聘、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作用,努力为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提供贴心服务。

9.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发建设人才公寓

支持县区(开发区)积极盘活现有存量公寓,并按照统筹规划、多点布局思路,结合人才需求,择址建设一批集居住消费、社交文娱、就学就医等配套功能的租赁型人才公寓,面向“重点产业、重点企业、重点人才”建设一批产权型人才住房。同时,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自建人才公寓。落户南昌且在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技师(二级)以上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最长可租住3年,人才公寓出现供不应求时应通过摇号进行定向配租。

10.支持兑现人才政策“一网通办”

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搭建政府服务平台一一南昌市人才“港、网、窗”一体化服务平台,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对人才政策可以“一网查询”,申报审核兑现政策可以“一网通办”。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可以在“港网窗”平台申请兑现落户奖励、生活补贴、购房补贴等。

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按照“老人老办法、新入新办法”原则,政策发布之后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人才执行本政策;政策发布之前,已在昌创业就业的人才执行南昌市原有人才政策。

会后进行了答记者问

Q:南昌“人才10条”涉及的奖励补贴政策怎么申请?南昌“人才10条”给予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、驻昌院校、驻昌企业哪些奖励或者补贴政策,能不能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。

A:为了给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政策申报、兑现上提供更加高效、便捷、贴心的服务,我们通过南昌市人才“港网窗”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了“不见面申报、不见面审核、不见面兑现”,这个服务平台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www.ncrcw.com.cn网址访问,相关人才政策均可通过平台进行“一网查询”,落户奖励、生活补贴、购房补贴等也可通过平台“一网通办”,符合条件的人才只需要在平台上提交真实完备的申报材料即可。
南昌“人才10条”给予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以下政策:落户奖励:凡大学毕业生(含驻昌院校在校生)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(含集体户口),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;生活补贴: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且在驻昌企业或录用在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,符合相关条件,按学历层次和技能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、3万元、2万元、1万元;创业支持: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,可申请30万元- 6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;购房补贴: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(含高级技师)和“985”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昌创业或在昌企业就业(不含国有企业),并缴纳社保满2年,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,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分别给予10万元、6万元购房补贴。
南昌“人才10条”给予驻昌院校工作经费补贴:支持鼓励驻昌院校设立创业就业指导中心,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指导中心将给予每年10万-5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。
南昌“人才10条”给予驻昌企业供岗补贴:凡驻昌企业引进大学毕业生及技能人才在昌落户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,并首次在昌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,将按照全日制本科(技师)以上3000元/人、全日制大专(高级工)1000元/人标准,给予提供就业岗位补贴。
Q:南昌“人才10条”适用范围广,惠及人才政策补贴奖励都是一次性发放,现在我们想问一下,兑现政策所需资金怎么保障,谁来保障?

A:为扎实做好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工作,确保政策及时有效兑现落实,南昌“人才10条”政策兑现所需资金将全部由市财政统一筹集,按“首月预拨,按月结算”的原则,建立政策兑现“资金池”,拨付至市人社局指定经办机构,人才申报政策兑现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,即可将资金拨付至人才个人指定账户。

Q:南昌“人才10条”中提到的人才公寓建设分为几类、怎么规划建设?符合条件的人才应该怎样申请?

A:人才公寓分为租赁型人才公寓和产权型人才住房。租赁型人才公寓以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,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;产权型人才住房按成套住宅设计,单套建筑面积60-120平方米。人才公寓的建设分为政府投资建设和单位自建。政府投资建设的人才公寓项目,一次性供地、一次性规划、按需求建设、分步骤实施,由政府指定的投融资平台作为项目代建业主负责具体实施;企事业单位在符合规划并完善用地等相关手续的前提下,可以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。按照《南昌市人才公寓建设实施意见》有关规定,各县区(开发区)将综合考虑人才引进和居住需求情况,制订本辖区人才公寓建设计划和筹集方式,合理确定辖区内人才公寓建设总量和项目布局,符合条件的人才今后可以向工作地所在县区(开发区)提出申请。

Q:南昌“人才10条”的出台背景和目的是什么?

A:2018年,我市出台了“南昌人才新政”,经过两年多的实践,发挥了一定的作用,但全市人才工作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够健全、兑现落实不够及时、人才规模总量不大等问题。基于党中央、国务院“六稳”“六保”决策部署的现实要求、“彰显省会担当”的迫切要求、抢抓新经济发展机遇的内在要求等方面因素,我市出台了南昌“人才10条”。目标是吸引百万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,举全市之力扎实做好人才引进、培养、使用、服务、保障等各方面工作,进一步壮大人才队伍、优化人才结构、提升人才层次,切实做大城市人口规模和人才总量,为我市转变发展方式、优化经济结构、转换增长动力,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。

Q:南昌“人才10条”适用范围包括哪些?

A:南昌“人才10条”的适用范围包括:自意见发布后,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、本科、大专应届毕业生;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、硕士、本科、大专历届毕业生;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(一级)、技师(二级)、高级工(三级)。

Q:南昌“人才10条”与2018年出台的“南昌人才新政”对比是否有交叉和重复?新旧政策是怎样衔接的?

A:南昌“人才10条”与2018年出台的“南昌人才新政”对比,在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的生活补贴、购房补贴和创业支持上存在一定的交叉和重复,为了保障政策的顺利施行和一体衔接,按照“老人老办法、新人新办法”原则,政策发布之后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人才执行本政策;政策发布之前,已在昌创业就业的人才执行南昌市原有人才政策。

Q:南昌“人才10条”提出每年为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提供约15万个就业岗位,这些岗位怎样征集?怎样查询?

A:为了保证南昌“人才10条”政策落实落地,围绕吸引百万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目标任务,我们将统筹全市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及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机构提供就业岗位开发力度,力争每年为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提供约15万个就业岗位。具体是在市直行业主管单位的指导下,由各县区(开发区、新区)不定期归集汇总所辖区域内用人单位人员需求、岗位(工种)分类、技能要求、薪酬标准等信息,然后定期上报市人社局更新岗位需求数据。岗位信息将通过南昌人才“港、网、窗”一体化服务平台、南昌人才招聘网、南昌人才网、洪城职聘共同发布,江西人才网、智联招聘、51job等同步推出,求职人员可通过登录相关网站查询岗位信息。

Q:南昌“人才10条”提出省市人才政策要“同城同享”,具体包括哪些内容?


A:南昌“人才10条”覆盖所有在昌驻昌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昌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人才和南昌市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人才同标准、同待遇,“一视同仁、同城同享”,全面支持广大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。

Q:南昌“人才10条”发布以后,市委市政府还有哪些后续的工作打算和实际举措?

A:今天南昌“人才10条”的发布和推出5万余个岗位的,只是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“开端”,今后我们还将持续采取行政化手段和市场化模式,定期提供准确、有效、真实的“一手就业信息”,为企业搭建“政府性、公益性”的招聘平台,确保来昌留昌人才和驻昌企业实现“就业有岗、创业有路、企业有人、发展有望”。我们还将通过“1+N”的招聘方式,即1个“云招聘”+N个实地招聘,于今年10月和明年2月左右赴各大高校开展系列人才招聘活动并持续在社区、校区、园区中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推介工作、招聘活动。6月27日,我们将采取“1+N”联动模式,在部分驻昌高校开展南昌市“人才10条”政策进校园暨2020年高校双选会活动。